空中別墅管理委員會    公告  

日期:民國97年05月13日

公告日期:97.5.13  網址: www.skyvilla.org.tw

一、本大樓管理委員會再次重申,為統一腳踏車停放避免亂停及影響社區整潔,腳踏車進出電梯亦影響住戶進出,及腳踏車亦容易損傷電梯。住戶如顧慮腳踏車遺失,目前地下三樓己規劃腳踏車停車位,欲停放者請自行將腳踏車移至地下三樓。另大樓前機車停車場停放之腳踏車,有多輛己不曾使用且損壞,因大樓前停車位不足,住戶不常使用之腳踏車可移至地下室腳踏車停車位停放,或損壞之腳踏車交由管理室處理,以增加大樓停車位。

二、本大樓今年第五屆區分所有權大會召開,區分所有權大會討論議案草案修正如附件。

貳、規約修正(增列)案:

 

1.修訂 第七條第七項:【原文】第七條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財務委員及管理委員之資格及選任 - 七、非區分所有權人之住戶有意擔任管理委員者,需提供該區分所有權人之書面同意書。
【修訂】七、管理委員需為本大樓區分所有權人使可擔任,管理委員出席管理委員會議限本人或委託其配偶出席。             ………【提案人】管理委員會第11次會議決議

1.□同意 2.□反對 3.□提案不滿意列入大會討論

 

2. 修訂 第三條第七項:【原文】第三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七、區分所有權人得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出席。代理人應於簽到前,提出區分所有權人之出席委託書,如附件三。

【新修】七、區分所有權人得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出席。代理人應於簽到前,提出區分所有權人之出席委託書,如附件三,同一代理人接受委託人數不得超過9人。

………【提案人】管理委員會第12次會議決議

1.□同意 2.□反對 3.□提案不滿意列入大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