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大樓90號6樓之1申請裝修工程,施工時間預計95年7月12日至95年7月14日,施工中有所不便請住戶見諒。
二、本大樓委員職掌經委員推選如下:主任委員何權雄、副主任委員楊智評、財務委員林雅嫻、劉國光,監察委員林政達、蔡碧惠、總務委員余麗華、安全委員劉至恭、公關委員張智華、文康委員林淑梅、衛生委員國產公司。
三、本大樓B3停車場柵欄機遙控器,經委員會討論並為維護管制地下室車場安全,故B3停車場柵欄機遙控器,限本大樓有車位區分所有權人才可購買。
四、本大樓內除區公所或政府宣導資料外不得擅自發放文宣信函,如須發放刊物要經管委會同意,但只能放置於管理室公告由住戶自由取閱,不得直接放置於住戶信箱,未經管委會同意任意發放刊物委員會將公佈姓名。
五、本大樓管理基金分發事項,管理委員會為求慎重,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八條先行行文內政部營建署詢問管理基金發回住戶是否適當,爾後再行研討管理基金如何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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