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別墅管理委員會 公告 |
九十四年 六月二十九日 |
一、本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圓滿結束,感謝浩瀚保全公司全力協助,提供書面資料影印及投影機;社會賢達人士提供西餐盒100份,浩瀚保全公司替本大樓投保公共意外險(蘇黎世產物保險公司),資料請參閱公佈欄。 二、空中別墅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出席219人、實出席167人,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確認,達到法定開會人數3分之2。 三、第二屆委員選舉應選委員11員,當選名單如下:4+5樓委員:國產建設、6+7樓委員:黃慧英、8+9樓委員:羅道楨、10+11樓委員:林淑梅、12+13樓委員:林政達、14樓委員:張智華、劉至恭、余麗華、王明華、錢曉平、常郡宜,當選委員及後補委員詳如附件。 四、對於本大樓不符合鐵窗裝設規定者,是否同意管委會依法強制辦理,同意128票、反對23票、棄權16票,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五、本大樓位於B3F垃圾處理機,因使用費用過高及操作危險問題,授權由管委會請廠商拆除變賣。同意142票、反對17票、棄權8票,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六、基於安全顧慮且無人登記使用RF健身房,是否同意將本大樓RF健身房廢除,並將目前健身房空間與健身器材處置方式由管委會另行決議。同意123票、反對31票、棄權13票,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七、是否同意將本大樓目前黑白監視系統換成彩色數位式,並在各電梯樓層增裝監視鏡頭,以維護本大樓住戶人身安全。同意141票、反對15票、棄權11票,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八、修正第一篇第二條第八項:(P1) 原文:地下室B3車道下方共用部分空間劃設機車停車位,供住戶之機車停放,其相關管理規範由管理委員會訂定。 修正:機車一律不得擺放於B3F;地下室B3車道下方共用部分空間,在不影響行車安全下劃設腳踏車停車位,供住戶之腳踏車停放,其相關管理規範及收費標準由管理委員會訂定。同意125票、反對30票、棄權12票,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九、修正第一篇第五條:(P3) 原文:管理委員會組成如下:一、主任委員一名。二、副主任委員一名。三、財務委員二名。四、總務委員一名。五、監察委員二名。六、安全委員一名。七、衛生委員一名。八、公關委員二名。前項委員名額,合計最多為十一名,並得置候補委員六名。 修正:管理委員會組成如下:一、主任委員一名。二、副主任委員一名。三、財務委員二名。四、總務委員一名。五、監察委員二名。六、安全委員一名。七、衛生委員一名。八、公關委員一名。九、文康委員一名。前項委員名額,合計最多為十一名,並得置候補委員數名。委員選舉方式:依本大樓規約規定委員共十一員,每電梯層保障一名委員,其餘依全大樓得票數依序遞補。同意145票、反對8票、棄權14票,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十、修正第一篇第六條:(P3) 原文:一、主任委員應每二個月召開管理委員會會議乙次。 修正:一、主任委員應每一個月召開管理委員會會議乙次。同意151票、反對4票、棄權12票,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十一、修正第一篇第十條第一項(二):(P4) 原文:(二)管理費:住宅每坪收費以45元計算,停車場(平面車位150元,機械車位250元),每月十日前繳交管理委員會,若住戶按規定繳交則優惠每坪以40元計算。 修正:(二)管理費:住宅每坪收費以45元計算,停車場(平面車位150元,機械車位250元),若住戶按時於當月月底前繳交則優惠每坪以40元計算。若該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有出席或使用委託書之住戶,則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後次月可扣抵管理費五佰元,並於94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開始實施。同意149票、反對11票、棄權7票,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十二、第二篇第十一條 增訂:(P9) 原文:第十一條不得以任何方式佔用公共區域設施,以維公眾權益。 修正:第十一條 除經管理委員會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佔用公共區域設施,以維公眾權益。違反者管理委員會可將其佔用物清除,以確保本大樓環境之整潔,其相關規定由管委會另行制定。同意143票、反對14票、棄權10票,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十三、管理費年度(12月底)結餘達六百萬時(不含公共基金),由管理委員會公告優惠兩個月不用繳管理費。優惠對象:整年度按時繳交者。同意90票、棄權66票,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十四、住戶申請頂樓裝設小耳朵,裝設戶同意與其他住戶分享。同意5票、不同意162票,同意票數未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不通過該議案。 十五、本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通過修正規約議案,請區分所有權人將規約修正案,剪貼至規約內以供檢閱。 |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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