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委員會於八月十六日開會通過下列事項:
一、管理委員會決定於新竹國際商銀開戶。
二、本大樓鐵窗爾後安裝須至管理室填申請表,經管理委員會同意後才可安裝,安裝規定如附件
ㄧ。
三、本大樓管理費用訂於九月份開始收繳,上月份繳交住戶請至管理室退費,各戶管理費用繳交明細如附件。
四、本大樓決定於管理室設置意見箱,如住戶投置意見者須署名,如不具名者管理委員會概不處理。
五、本大樓各樓層梯間使用辦法如附件
二。
六、本大樓訂定公佈欄使用管理辦法如附件
三,並於大廳電梯兩側増設公佈欄以供住戶可詳細閱讀。
【附件ㄧ】鐵窗安裝型式:
1.外牆與廊道側採用不同形式,因為除安全外,美觀更是重要考量,鐵窗安裝型式以不得超出牆面、違反公共安全及大樓逃生。
2.外牆型式以直線條簡單組合為統一標準,樣式如照片,住戶安裝前務必向管理室填表申請。
3.由於本大樓牆面較為平整,引此決議不得施作窗外遮陽板,以免違反公共安全及大樓逃生與大樓整體外觀。
4.對於已安裝遮陽板或外牆鐵(鋁)窗之住戶,將以招開公聽會、柔性勸說、補貼方式或其他方式,協調修改成符合規定之樣式,以保持大樓外觀整體性與價值。
【附件二】雙數樓往單數樓層樓梯下方使用辦法:
由會使用到該樓梯之單雙數樓層住戶自行共同約定後向管委會登記使用,另由管委會則制定使用原則。
使用原則如下:
1.若放置物品不得主阻礙管路間開口及維修。
2.放置物品必須可輕易移動,不可以任何形式固定。
3.不得放置有礙公共安全,清潔、衛生、美觀之物品。
4.若有違反經管委會告知後三日未處理,則報請相關單位處理。
【附件三】公佈欄使用管理辦法:
ㄧ、使用範圍
1.本社區管理委員會對公共事物之宣導、公布、通知等事項。
2.住戶對外訊息之傳播,如房屋出售、招租等事項。
3.廠商對產品之促銷宣傳、廣告、招攬等事項。
二、使用版面
每一版面規定:長度三0公分、寬度廿一公分 (即A4影印紙張之規格) 為一使用單位,不足使用者可申請二個或四個版面 (使用單位)合併使用。
三、收費方式
按第一條規定:第一項一律免費使用,第二項每一使用單位酌收新台幣伍拾元整,第三項每一使用單位酌收新台幣貳佰元整。
四、使用期限
1.非收費性:有時效者逾期即止,無時效者由管理委員會視情況處理。
2.收費性:一律以七日為限 (含例假日),如需延期使用者,應於三日前提出申請,並依規定標準繳費。
期限不足使用時,應依申請之程序再申請張貼。
五、申請程序
凡有需要使用本社區公告欄張貼廣告者,請向社區管理委員會總幹事提出申請,經管理委員會審查合格者,擇期張貼。
六、內容審查
對有傷風敗俗或違反法令、煽動群眾之文字、圖畫或其他物品,以及所有競選宣傳物品,一律禁止張貼。
經審查合格之廣告,均需經本社區管理委員會加蓋「准予張貼,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之戳章後始准張貼,期滿後由社區總幹事派員收回銷燬。
七、注意事項
公佈欄啟用後,如有未經核准任意張貼者,本社區管理處將嚴格取締,以維環境之整潔美觀。
如有違規將廣告任意張貼或散發者,一經發現,本社區管理處除立予銷燬外,並送環保單位究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