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席報告:
空中別墅第七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出席219人、實出席205人,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確認,達到法定開會人數3分之2
。
二、重大議題:
(一)本大樓監視器設備重新規劃案:因本大樓管理室設備過多雜亂且通風不良溫度過高,常造成設備當機,為求美觀整體建議重新規劃經廠商報價經費約須25萬元。同意137票、反對23票、討論10票、其他5,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二)
本大樓四座電梯內裝均己老舊破損影響美觀,重新規劃經廠商報價經費約須18萬元。同意119票、反對37票、討論11票、其他8,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三)
本大樓一樓商場烏托邦餐廳深夜經營樂團演奏,噪音嚴重住戶安寧,為維護本大樓住戶生活品質及安寧,由區分所有權人授權委員會請國產公司停止烏托邦餐廳租賃合約。(租賃損失國產公司烏托邦餐廳自行協調),爾後商場店家若有違反本大樓商場管理規約者,將訴請法院強制其遷移。同意150票、反對6票、討論7票、其他2票,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本議案通過。
(四)本大樓安裝衛星系統,因本大樓公共天線同邊地下電台眾多,電波干擾嚴重影響住戶收視,為改善收視及提供住戶收視多項選擇,並可提升本大樓品質,經廠商評估基礎工程約須經費160萬元左右,及後續工程安裝衛星系統是否同意由委員會辦理。同意69票、反對80票、討論24票、其他2票,同意票數未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本議案未通過。
三、規約修正案:
(一)增訂
第 十 條
公共基金、管理費之繳納:
【增訂】七、管理費欠繳之戶,在房屋出售或因法拍出售,皆須全額結清管理費,否則管委會有權禁止新住戶進入,依條例第二十二條辦理。但新購屋者須至管理室查詢該屋有無欠繳費狀況,如有查詢無人告知者不在此限(須有管理室總幹事開具證明)。同意168票、反對4票、討論3票、其他0票,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二)修訂 第二篇空中別墅社區公約:
第二章
裝潢施工管理
【原條文】第二條
為確保現有住戶精神安寧及財物安全,裝潢廠商需遵守下列規定:
一、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六時止。
二、不得大聲喧嘩,或破壞現有住戶之安寧。
【修訂】第二條
為確保現有住戶精神安寧及財物安全,裝潢廠商需遵守下列規定:
一、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五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二十分止。
二、不得大聲喧嘩(含音響播放聲)及空氣污染(氣味),破壞現有住戶之安寧。同意166票、反對6票、討論3票、其他0票,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三)增訂
第二篇空中別墅社區公約:
第二章
裝潢施工管理
【増訂】第二條
十一、裝潢有拆除牆面須用切除法施工,並且須提出施工天數,施工中外圍須加防塵網,防止灰塵影響大樓環境,如不遵守規定者禁止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如造成環境污染者,申請施工之區分所有權人或承租者須負責清潔費用恢復原狀,如不恢復原環境者由押金扣除。同意167票、反對6票、討論2票、其他0票,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四)增訂
第二篇空中別墅社區公約:
第二章
裝潢施工管理
【増訂】第六條
違反以上規定之施工單位,經勸導不改正者,管委會有權禁止申請施工之區分所有權人或承租者三個月不得再施工,如須施工再依規定提出申請,公共設施維護費、清潔保證金加倍收。同意163票、反對9票、討論3票、其他0票,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五)修訂
空中別墅公寓大廈規約:
第二十條
B2-3F商場管理規範
【原條文】一、不得經營工廠、舞廳、酒家、啤酒屋、指壓、按摩、賓館、旅社、、觀光理髮廳、MTV視聽中心、賭博性電玩、神壇、瓦斯、電焊或或其他危險營業或存放有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或其他影響住宅生活安寧、環境衛生、空氣污染與善良風氣之特種營業,否則本大樓管理委員會得制止或報請有關單位處理,若經營KTV業此業主需為上市(櫃)之公司。
【修訂】一、不得經營(加工業)工廠、舞廳、酒家、啤酒屋、燒烤店、樂團演奏(含PUB及相關行業)、指油壓、按摩、賓館、旅社、觀光理髮廳、MTV視聽中心、賭博性電玩、神壇、瓦斯、電焊或或其他危險營業或存放有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或其他(含噪音、震動)影響住宅生活安寧、環境衛生、空氣污染與善良風氣之特種營業,否則本大樓管理委員會得制止或報請有關單位處理,若經營KTV業此業主需為上市(櫃)之公司。(商場在承租前要知會管委會,讓管委會瞭解承租經營項目,並須經管委會同意方可承租,否則管委會有權要求停止合約,且一切後果損失由區分所有權人負完全責任。)同意157票、反對5票、討論8票、其他0票,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四、委員選舉:
委員選舉應選委員11員,分區當選名單如下:4+5樓委員:國產建設、6+7樓委員:劉國光、8+9樓委員:何權雄、10+11樓委員:姚惠美、12+13樓委員:林政達、14樓委員:張智華,不分區當選如下:歐陽孝、王明華、李宗憲、蔡碧惠、林雅嫻當選委員及後補委員詳如附件。
五、臨時動議:
六、住戶提案
(一)建請清除各樓層走廊兩旁人造假花,清洗軟木塊放回舖平,以利美觀及環境衛生案。提案人:郭松德
註:以上住戶提案由管理委員會依權責處理
六、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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