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別墅第六屆管理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會議記錄

開會時間:9906021930

開會地點:本大樓會議室  席:歐陽孝 錄:田貴森

出席人員:歐陽孝(主委) 張智華(副主委)劉國光(監委)李宗憲(監委)林政達(衛生)林雅嫻(財委) 姚惠美(財委)王明華(安委)何權雄(公關)蔡碧惠(文康) 國產公司(總務)

請假人員:

會議議程:

一、主席報告:針對上次會議執行情形做工作定案開始執行

二、專案報告:

三、報告並檢討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四、各委員工作報告:

五、總幹事工作報告:

1.5月處理地下三樓南側連續壁滲水2.5月14日地下三樓北側排風機故障3.5月17日4樓步道燈更換12支,昇旺公司地下三樓污水池投藥4.518.19日更換頂樓水錶標示牌5.5月24日更換樓層日光燈10支,步道燈86.5月31日地下三樓車道口螢幕故障排除

 

六、提案討論:

 第一案

(案由)本大樓第七屆區分所有權大會有關議案及會期討論工作職掌分配案。提案人:歐陽孝

【說明】本大樓第七屆區分所有權大會即將召開,為準備充分避免時間倉促,影響有關大樓區分所有權人權益。(決定開會日期、參加或委託區分所有權人優惠方案、工作職掌分配)

(決議)與會委員表決通過,第七屆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訂於6261400時召開,地點本大樓頂樓視聽室,參加者或委託者每戶於7月管理費可減500元,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每戶可領200元餐券一張。討論議案及規約修正如附件,工作職掌:報到處:蔡碧惠委員、王明華委員、林雅嫻委員、姚惠美委員。Key in、資料彙整:張智華委員、林政達委員。計票處:傅玲玲代理委員,郭秋香代理委員,劉國光委員。

 

第二案

(案由)本大樓南北兩側公設及各樓層電梯間油漆重新粉刷案。提案人:歐陽孝

【說明】本大樓南北兩側及各樓層電梯間油漆剝落嚴重,造成環境污染及美觀,委員會同意重新粉刷。

(決議)與會委員表決通過,待雨季結束後請總幹事整理施工清單,協調廠商依施工清單報價單及保固年限,作為委員會參考之依據。

 

第三案

(案由)本大樓南北兩側安裝感應燈案。提案人:郭秋香

【說明】本大樓南北兩側因住戶反映無柱燈及步道燈,在夜間進出太暗對老人小孩進出較危險,請委員檢討改善照明設備。

(決議)與會委員表決通過,由該樓層委員負責協調溝通說明。

 

第四案

(案由)本大樓區分所有權人參加第七屆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每戶餐券提高為200元案。提案人:蔡碧惠

【說明】為鼓勵區分所有權人踴躍參加,原150元餐券調高為200元,且選擇較優質商家來訂購。

(決議)與會委員表決通過,採購明新餐券。

 

七、臨時動議:

第一案

     (案由)本大樓一樓商家烏托邦餐廳違反本大樓規約訴請強制遷離案。提案人:劉國光

【說明】依本大樓B2-3F商埸管理規範,一樓商場之烏托邦音樂餐廳、等商家,違反本大樓規約影響本大樓住戶安寧、安全、環境衛生,經多次協調仍拒不改善,提議訴請法院強制遷離

(決議)與會委員表決通過,國產公司代表蒞會承諾烏托邦餐廳合約到期不再續約,並且約束2200時以後不可演奏。有關烏托邦餐廳噪音禁止營業問題,列入第七屆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重大議案表決。

 

第二案

(案由)本大樓二樓好樂廸KTV冷卻水塔共震噪音案。提案人:羅宇凡

【說明】本大樓二樓好樂廸KTV冷卻水塔共震噪音,嚴重影響安寧。

(決議)與會委員表決通過,國產公司代表蒞會承諾,好樂廸KTV冷卻水塔改善工程,於一星期內答覆委員會修繕時限。

 

第三案

(案由)本大樓地下二樓停車場機車進出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案。提案人:張智華

(決議)與會委員表決通過,國產公司代表蒞會承諾解決,二星期內回覆委員會。

 

八散會 :2230

※ 下次會議時間:9977日 星期三 1930

※各位委員:如有議題須內容須修正請於9966日(星期日)前,送回管理室彙整公告,謝謝!

 

 

編號:       

空 中 別 墅 第 七 屆 區 分 所 有 權 人會 議

重 大 議 題 暨 規 約 修 正 案 選 票

壹、重大議題決議案:

(一)本大樓監視器設備重新規劃案,因本大樓管理室設備過多雜亂且通風不良溫度過高,常造成設備當機,為求美觀整體建議重新規劃經廠商報價經費約須25萬元。

1.□同意 2.□反對 3.□提案不滿意列入大會討論 4.□其他           

(二)本大樓四座電梯內裝均己老舊破損影響美觀,重新規劃經廠商報價經費約

18萬元。

1.□同意 2.□反對 3.□提案不滿意列入大會討論 4.□其他      

(三)本大樓一樓商場烏托邦餐廳深夜經營樂團演奏,噪音嚴重住戶安寧,為維護本大樓住戶生活品質及安寧,由區分所有權人授權委員會請國產公司停止烏托邦餐廳租賃合約。(租賃損失國產公司烏托邦餐廳自行協調

1.□同意 2.□反對 3.□提案不滿意列入大會討論 4.□其他         

 

(四)本大樓安裝衛星系統,因本大樓公共天線同邊地下電台眾多,電波干擾嚴重影響住戶收視,為改善收視及提供住戶收視多項選擇,並可提升本大樓品質,經廠商評估基礎工程約須經費160萬元左右,及後續工程安裝衛星系統是否同意由委員會辦理。

1.□同意 2.□反對 3.□提案不滿意列入大會討論 4.□其他         

 

 

上述內容均經管委會開會通過以管委會全體名義提案。

爲方便統計,回收之選票若遇無法判斷所有權人意向之議案(如空白、同意及反對全選),該議案將以同意票統計。

 

 

 

 

 

 

 

 

 

 編號:

貳、規約修正(增列)案:

1.增訂  第 十 條 公共基金、管理費之繳納:

【增訂】七、管理費欠繳之戶,在房屋出售或因法拍出售,皆須全額結清管理費,否則管委會有權禁止新住戶進入,依條例第二十二條辦理。但新購屋者須至管理室查詢該屋有無欠繳費狀況,如有查詢無人告知者不在此限(須有管理室總幹事開具證明)。

………【提案人】管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1.□同意 2.□反對 3.□提案不滿意列入大會討論

2.修訂 第二篇空中別墅社區公約:

第二章  裝潢施工管理

【原條文】第二條 為確保現有住戶精神安寧及財物安全,裝潢廠商需遵守下列規定:

一、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六時止。

二、不得大聲喧嘩,或破壞現有住戶之安寧。

【修訂】第二條 為確保現有住戶精神安寧及財物安全,裝潢廠商需遵守下列規定:

一、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十一時五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五時二十分止。

二、不得大聲喧嘩(含音響播放聲)及空氣污染(氣味),破壞現有住戶之安寧。

………【提案人】管理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1.□同意 2.□反對 3.□提案不滿意列入大會討論

3.增訂  第二篇空中別墅社區公約:

第二章  裝潢施工管理

【増訂】第二條

十一、裝潢有拆除牆面須用切除法施工,並且須提出施工天數,施工中外圍須加防塵網,防止灰塵影響大樓環境,如不遵守規定者禁止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如造成環境污染者,申請施工之區分所有權人或承租者須負責清潔費用恢復原狀,如不恢復原環境者由押金扣除。

………【提案人】管理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1.□同意 2.□反對 3.□提案不滿意列入大會討論

 

4.增訂  第二篇空中別墅社區公約:

第二章  裝潢施工管理

【増訂】第六條 違反以上規定之施工單位,經勸導不改正者,管委會有權禁止申請施工之區分所有權人或承租者三個月不得再施工,如須施工再依規定提出申請,公共設施維護費、清潔保證金加倍收。

………【提案人】管理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1.□同意 2.□反對 3.□提案不滿意列入大會討論

 

5.修訂  空中別墅公寓大廈規約:

第二十條  B2-3F商場管理規範

【原條文】一、不得經營工廠、舞廳、酒家、啤酒屋、指壓、按摩、賓館、旅社、

、觀光理髮廳、MTV視聽中心、賭博性電玩、神壇、瓦斯、電焊或或其他危險營業或存放有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或其他影響住宅生活安寧、環境衛生、空氣污染與善良風氣之特種營業,否則本大樓管理委員會得制止或報請有關單位處理,若經營KTV業此業主需為上市(櫃)之公司。

【修訂】一、不得經營(加工業)工廠、舞廳、酒家、啤酒屋、燒烤店樂團演奏(含PUB及相關行業)、指壓、按摩、賓館、旅社、觀光理髮廳、MTV視聽中心、賭博性電玩、神壇、瓦斯、電焊或或其他危險營業或存放有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或其他(含噪音、震動)影響住宅生活安寧、環境衛生、空氣污染與善良風氣之特種營業,否則本大樓管理委員會得制止或報請有關單位處理,若經營KTV業此業主需為上市(櫃)之公司。(商場在承租前要知會管委會,讓管委會瞭解承租經營項目,並須經管委會同意方可承租,否則管委會有權要求停止合約,且一切後果損失由區分所有權人負完全責任。)

………【提案人】管理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1.□同意 2.□反對 3.□提案不滿意列入大會討論

 

 

爲方便統計,回收之選票若遇無法判斷所有權人意向之議案(如空白、同意及反對全選),該議案將以同意票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