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別墅第四屆管理委員會第12次會議會議記錄
開會時間:97年05月07日1930時
開會地點:本大樓會議室
主
席:林政達
記
錄:田貴森
出席人員:林政達
(主委)劉國光(副主委)何權雄
(監委)李宗憲(監委)林雅嫻(財委)劉至恭(安委)林心榆(文康)蔡若彤(公關)
余麗華(總務)國產建設(衛生)
請假人員:謝婷婷(財委)
會議議程:
一、主席報告:針對上次會議執行情形做工作定案開始執行
二、專案報告:
三、報告並檢討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四、各委員工作報告:
五、總幹事工作報告:
1.4月7日8樓電動門故障請南元維修完成2.4月8日4樓C1管道間漏水嘉訊公司修繕完成3.4月11日更換14-12樓步道燈12支4.4月15日對講機系統故障排除,E監視器螢幕故障叫修5.4月17日消防定宏維修及拆中繼器維修6.4月18日宏光來檢修監視器及估價,昇旺公司地下三樓污水池噴藥7.4月24日地下二樓進車道遙控器故障處理中8.4月25日10樓步道燈故障9.4月26日污水池浮球感應器故障請嘉訊維修10.4月28日更換逃生指示燈6支,1號電梯故障叫修富士達11.4月29日富士達維修1號電梯,嘉訊檢修10樓步道燈
六、提案討論:
第一案
(案由)籌備本大樓第五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開事宜案。
【說明】◎第五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知單6月9日發放6月28日開會。
◎會議通知單附帶修正案、選票。
◎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或委託者於7月優惠500元。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餐盒約150份,每份150元以下,和廠商洽詢後若可以餐券替代,則以餐券替代。
(決議)與會委員通過,今年第五屆區分所有權大會依說明項辦理,餐券在區分所有權人報到中發放。
第二案
(案由)本大樓頂樓花園加裝監視器案。
【說明】本大樓頂樓花園最近有住戶被單遺失,為避免再有類似情事發生,建議加裝監視器以維護大樓住戶權利。
(決議)與會委員通過,本案廠商宏光公司提報之價格33000元,請總幹事再議價,於32000元以內施作。
七、臨時動議:
第一案
(案由)關於區分所有權會議受委託人人數過多時,其代表性之疑慮。
(說明)
根據歷屆區分所有權會議受委託人人數曾多達數十人,其代表性備受疑慮之問題。
(決議)與會委員1票不同意9票同意過半數通過,將議案列入本屆區分所有權會議之規約修正案第二條。修正內容:如下方
第二案
(案由)揚水管噪音(水鎚)影響住戶睡眠案。
(說明)
近來住戶反映揚水管半夜共震噪音嚴重影響睡眠。
(決議)與會委員通過,經協調國產公司同意請廠商檢查,察查發生噪音源在何處後,再行維修改善。
第三案
(案由)本大樓公設撞(桌)球室改善案。
(說明)公設撞(桌)球室舖設軟墊,經廠商說明易造成住戶於運動中腳踝受傷不可行。
(決議)與會委員通過,本案改善方案再找廠商研討辦法。
第四案
(案由)關於腳踏車進入電梯造成電梯內部磨損及住戶進出不便。
(決議)與會委員通過,本案依管理辦法重新公告週知。
八散會 :2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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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約修正案增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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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第三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七、區分所有權人得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出席。代理人應於簽到前,提出區分所有權人之出席委託書,如附件三。
【新修】七、區分所有權人得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出席。代理人應於簽到前,提出區分所有權人之出席委託書,如附件三,同一代理人接受委託人數不得超過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