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別墅第二屆管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會議記錄


開會時間:94年10月03日1930時
開會地點:本大樓會議室
主 席:林政達 記 錄:田貴森
出席人員:林政達(主委)林淑梅(副主委)劉至恭(監委)張智華(監委)余麗華(財委)王明華(公關)常郡宜(文康)國產建設(衛生)
缺席人員:羅道楨(總務)張素琴(財委) 黃慧英(安委)
會議議程:
一、主席報告:針對上次會議執行情形做工作定案開始執行
二、專案報告:
三、報告並檢討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四、各委員工作報告:
五、總幹事工作報告:
六、提案討論:

第一案
(案由)業者申請架設液晶螢幕案。
(決議)與會委員全數通過,合約內容再檢討下次再議。

第二案
(案由)消防設備缺失維修案。
(決議)與會委員全數通過先行發包維修,缺失設備由管理委員會清查,屬國產公司之責,則極力向國產公司爭取,費用報價如附件。

第三案
(案由)B3停車場柵欄增設遙控設備之遙控器售價制定。
(決議)與會委員全數通過,由家慧公司安裝,合約內容修正部份『兼容並互不受干擾----第十三條上述條文』及增購遙控器以十個為單位,並且公告有車位住戶如需購買至管理室登記,以一車位一個遙控器為原則,每一遙控器售400元。

第四案
(案由)保全、電梯保養、機械車位保養續約案。
(決議)與會委員全數通過與原公司續約,並要求保全公司不得撤換目前保全人員及加強大樓清潔 工作。

第五案
(案由)依區分所人會議決議執行,增設監視器規格制定。
(決議)與會委員全數通過,監視器增設規範如附件,如住戶有熟識廠商亦可報價。

第六案
(案由)鐵窗修改案依前次會議決議:先行採分個別戶處理,再依處理狀況檢討,之執行作業辦法。
(決議)與會委員贊成五票三票棄權,先行由全體委員於一星期內選出三戶以上鐵窗違規較嚴重者,
作為優先處理。並以書面資料通知二星期內更改,如未依期限更改者,管理委員會依法寄存證信函,再二星期後亦未更改者,則向簡易法庭提出告訴。

七、臨時動議:
第一案
(案由)大樓機械車位竣工圖編號、銷售編號、車位編號,本大樓住戶購買登記不符案。
(決議)與會委員全數通過,公告有車位住戶至管理室查詢,購買之車位號碼是否登記錯誤,如有錯誤者由管理委員會統計後,統一找國產公司更正。

第二案
(案由)資源回收經費案。
(決議)與會委員全數通過,資源回收金因每月收入不到一千元,因此統一由管理室自行運用。

第三案
(案由)4F、5F、6F、7F、8F、9F等樓層輔助燈更改為投射燈案。
(決議)與會委員全數通過,原輔助燈損壞更換不易,且廠商更換意願不高,故在5F、7F、9F等樓層兩側裝投射燈共六盞,所屬樓層住戶如有反對意見者,亦請儘速向管理委員會提出,投射燈先請廠商報價下次會議再定案。

第四案
(案由)資源回收室監視器處理案。
(決議)與會委員全數通過,因資源回收室仍有住戶放置垃圾,造成環境髒亂影響衛生,故決定資源回收室安裝監視器,為維護資源回收室環境衛生,爾後發現有住戶再亂丟垃圾者,將公佈違規住戶姓名。

第五案
(案由)車道防水柵門無法關閉案。
(決議)與會委員全數通過,先請總幹事評估組合式防水閘門之可行性後再議。

第六案
(案由)管理室公用電話費收支問題。
(決議)因管理室之公用電話外人投打次數不多,所以本大樓的電話費多屬於管理室聯絡公務使用,
因此與會委員全數通過,要求管理室使用公用電話儘量節省電話費長話短說,日後再視使用狀況再予檢討。

八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