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席報告:
空中別墅第十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出席219人、實出席210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確認,達到法定開會人數3分之2
。
二、重大議題:
無
三、規約修正案:
1.增訂 第一篇空中別墅公寓大廈規約:
第 十 條 公共基金、管理費之繳納
八、本大樓公電採月補貼制,當年度12月底管理基金結餘650萬以上,則次年度每戶每月隨管理費繳交時扣減200元,作為公電費補貼。因凡管理基金結餘650萬以上亦符合原定之一、二月管理費免繳規定,故本公電月補貼方案最高為每年10次,若住戶未按期於當月繳交管理費則自動喪失當月公電補貼資格,如遇特殊狀況時,得由管理委員會處理。
九、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住戶欠繳管理費用,管委會可透過訴請法院命其給付及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等方式處理,住戶欠繳管理費時,大樓管委會得將欠費的住戶姓名樓層公告於本大樓網頁及張貼大樓公佈欄。
十、本大樓住戶如有違反規約所訂項目,管理委員會有權公告住戶姓名於本大樓網頁及張貼大樓公佈欄,並取消住戶代收發信件包裹、電梯乘坐、公設使用、卡片進出電梯、電動門(不限制由樓梯進出),待違反事項改善即恢復所有以上服務,以維護所有住戶權利。
同意169、反對3、討論8、其他0,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2.增訂 第一篇空中別墅公寓大廈規約:
第十八條 違反義務之處置規定
五、本大樓住戶如有違反規約所訂項目,管理委員會有權公告住戶姓名於本大樓網頁及張貼大樓公佈欄,並取消住戶代收發信件包裹、電梯乘坐、公設使用、卡片進出電梯、電動門(不限制由樓梯進出),待違反事項改善即恢復所有以上服務,以維護所有住戶權利。
同意167、反對4、討論9、其他0,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3.增訂 第一篇空中別墅公寓大廈規約:
第 二十三條 其他事項
八、本大樓因應個資法委員會有義務蒐集彙整住戶資料,放置管理室做為緊急連絡事務所用,該資料為個人資料受個資法保障,該資料除當事人可查詢外,非相關人員不得查閱影印複製。
同意163、反對6、討論11其他0,同意票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依法通過議案。
四、委員選舉:
委員選舉應選委員11員,分區當選名單如下:4+5樓委員:歐陽孝、6+7樓委員:劉國光、8+9樓委員:何權雄、10+11樓委員:傳玲玲、12+13樓委員:林政達、14樓委員:張智華,不分區當選如下:王明華、林雅嫻、蔡碧惠、林建志、詹美玉當選委員及後補委員詳如附件。
五、臨時動議:
六、住戶提案
七、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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